北京: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
4月14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北京市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2026年工作要点》。围绕强化目标引领、突出创新驱动、聚焦产业突破、深化生态构建,安排六个方面、二十余项工作任务。《要点》提到,要加快绿色技术场景培育和开放。开放建设绿色工厂、零碳园区等应用场景。建设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示范区,探索“AI+能源”多元场景应用。组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组织实施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大力发展先进能源产业。建成投产一批制加氢一体站、房山新型储能电站应用示范区用户侧项目。深化构建绿色综合交通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进一步提高全市货物到发绿色运输比例。
湖南:发布工业碳减排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4月14日,湖南省工信厅印发《湖南省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申报条件和标杆企业认定指标体系,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行开展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认定管理涉及的碳排放核算。根据企业申报、初步核查、专家评审、公示认定的程序确定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名单。原则上每年组织认定一次。经认定的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统筹当年现行政策给予支持。鼓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引导金融机构为认定的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提供担保、信贷等绿色金融服务。
内蒙古:启动零碳工厂遴选工作
4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依托自治区独特的风光绿电资源优势,分阶段梯度培育零碳工厂,2026年起,启动零碳工厂遴选工作,鼓励自治区级及以上绿色工厂、国家级零碳园区内企业先行先试,在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按照申报、培育、评价方式,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开展培育建设,发布培育建设名单。培育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4年,自培育名单公布之日起4年内未按时完成建设的,自动退出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名单。对纳入自治区零碳工厂培育名单企业进行动态管理,纳入名单之日起每年开展一次评估。
国务院:支持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和认证国际合作
近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方案》中提到要构建具有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能源和战略资源产业发展能级。完善绿电消纳利用政策,推进网源协调发展。支持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和认证国际合作。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推动能源、装备、化工等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呼和浩特片区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和应用。支持内蒙古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拓展绿色算力应用场景。
山西:启动开展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
近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专业镇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其中,长流程钢铁,短流程钢铁,铁合金,焦化被列入重点行业清单。采用《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开展评价。本次申报省级绿色工厂应先纳入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参评企业需提前准备申报材料,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报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各地工信局审核并统一推荐至省工信厅,2026年5月31日前组织专家审核并确定入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