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提议扩大欧盟“碳关税”范围
12月17日,欧盟委员会公布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调整方案,拟在现有基础上扩大“碳关税”覆盖范围并强化反规避措施,相关政策将自2026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根据方案,CBAM将从目前覆盖的铝、水泥、电力、钢铁等基础材料,延伸至钢铁和铝密集型下游产品,涉及机械、金属制品、车辆零部件、家用电器和建筑设备等领域约180种产品。同时,欧盟拟将消费前的铝、钢等金属废料纳入核算,并提高排放数据报告和核查要求,当数据不可靠时需补充证据。欧盟还计划设立“临时脱碳基金”,部分资金来源于2026—2027年CBAM证书销售收入。CBAM正式实施后,进口商需为商品隐含碳排放承担相应碳成本,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下企业免费配额将逐步取消,过渡安排持续至2034年。
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建设美丽中国》
12月19日,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文章中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作为重要战略任务,并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关键牵引,系统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文章强调,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2012年以来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超过35%,2024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56%,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稳定运行,并启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下一阶段,将通过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碳统计核算和产品碳足迹制度、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拟完善应对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制度
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记者会上介绍,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拟进一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制度,并将于12月22日至27日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提请三次审议。发言人黄海华表示,在此前完成各编草案二审的基础上,形成的三次审议稿对绿色低碳发展编作出重点修改,充实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强化循环经济制度,明确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并系统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制度措施。同时,法典草案在公开征求意见和调研基础上,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完善,以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提出“以双碳为引领加快推进全面绿色转型”
近日,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要求,总结2025年发展改革工作,研究部署2026年发展改革重点任务,其中包括:以双碳为引领加快推进全面绿色转型。稳步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配套制度,强化评价考核,严控新增“两高”项目。
内蒙古全面启动碳排放双控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在乌兰察布举办全面推进碳排放双控专题培训班,标志着全区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正式启动碳排放双控工作。会议指出,“十四五”以来内蒙古能耗强度目标完成进度超额50%,以年均1.4%的能耗增速支撑了6.1%的GDP增速和15.1%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实现节能降碳与经济增长协同推进。围绕“十五五”关键期,内蒙古自治区将在摸清碳排放底数、编制碳预算、推进零碳(低碳)园区建设、强化绿电消纳和工业能效提升等方面系统发力,压实责任,确保实现“十五五”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
温州首座零碳车站落地,年减排可达6800吨
近日,浙江温州轨道交通S2线翁垟站通过第三方机构认证,获得“零碳公共机构”证书,成为首座零碳车站。该站利用闲置屋面建设8.13兆瓦分布式光伏电站,年均发电约730万度,年减排二氧化碳约6800吨,自2025年8月并网以来累计发电超7.3万度,可满足车站日间运营用能需求。依托智慧能碳管理平台,对能耗与碳排放实施实时监测与数字化管理,2025年1—11月翁垟站总能耗同比下降超12%,S2线动力照明总能耗同比下降9.19%,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ISSB发布对IFRS S2《气候相关披露》的针对性修订
近日,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了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中的温室气体排放披露规定的针对性修订,以应对企业在开始应用准则时遇到的具体实施挑战。此次修订内容包括:明确允许主体将范围三第15类温室气体排放的计量与披露范围限定在IFRS S2定义的“融资排放”;明确仅当主体中的部分被要求使用不同方法计量温室气体排放方法时,可适用国家和地区豁免条款免于使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修订内容适用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报告期间,允许提前应用。
欧盟议员就削减可持续发展报告与尽职调查要求达成临时协议
近日,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就“Omnibus I”简化方案达成一项临时政治协议,对《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和《企业可持续尽责指令》(CSDDD)均引入了有针对性的简化调整。新方案取消要求企业制定与《巴黎协定》一致的转型计划,也取消了欧盟范围内的责任制度,企业仍需在成员国层面承担不合规责任。在适用范围方面,CSRD将仅适用于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且净营业额不少于4.5亿欧元的企业;CSDDD将仅适用于极大型企业,即员工人数超过5000人,且全球净营业额不少于15亿欧元的企业。
欧盟就气候目标达成协议,规定2040年前碳减排90%
近日,欧盟通过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目标,规定到204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需比1990年减少90%。根据协议内容,其中5%的减排量可通过购买国际碳信用额实现,这使欧盟工业领域实际减排要求降至85%,其余减排量将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支付碳信用额这一方式进行抵偿。该目标虽高于多数主要经济体的承诺,但仍低于欧盟此前内部规划及气候科学顾问的建议
纽约州要求大型排放企业自2027年起强制报告碳排放
近日,美国纽约州已最终确定相关法规,要求大型排放企业自2027年起披露其温室气体排放量,此举旨在加强州级气候监管。根据该法规,受监管实体必须从2027年6月起向纽约州环境保护部(DEC)提交年度排放数据,反映上一年度的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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