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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碳市场一周动态(04.11—04.17)

时间:202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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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向

北京: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

4月14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北京市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2026年工作要点》。围绕强化目标引领、突出创新驱动、聚焦产业突破、深化生态构建,安排六个方面、二十余项工作任务。《要点》提到,要加快绿色技术场景培育和开放。开放建设绿色工厂、零碳园区等应用场景。建设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示范区,探索“AI+能源”多元场景应用。组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组织实施一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大力发展先进能源产业。建成投产一批制加氢一体站、房山新型储能电站应用示范区用户侧项目。深化构建绿色综合交通体系。推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进一步提高全市货物到发绿色运输比例。


湖南:发布工业碳减排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4月14日,湖南省工信厅印发《湖南省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申报条件和标杆企业认定指标体系,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行开展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认定管理涉及的碳排放核算。根据企业申报、初步核查、专家评审、公示认定的程序确定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名单。原则上每年组织认定一次。经认定的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统筹当年现行政策给予支持。鼓励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引导金融机构为认定的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提供担保、信贷等绿色金融服务。


内蒙古:启动零碳工厂遴选工作

4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依托自治区独特的风光绿电资源优势,分阶段梯度培育零碳工厂,2026年起,启动零碳工厂遴选工作,鼓励自治区级及以上绿色工厂、国家级零碳园区内企业先行先试,在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按照申报、培育、评价方式,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开展培育建设,发布培育建设名单。培育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4年,自培育名单公布之日起4年内未按时完成建设的,自动退出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名单。对纳入自治区零碳工厂培育名单企业进行动态管理,纳入名单之日起每年开展一次评估。


国务院:支持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和认证国际合作

近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方案》中提到要构建具有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能源和战略资源产业发展能级。完善绿电消纳利用政策,推进网源协调发展。支持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和认证国际合作。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推动能源、装备、化工等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呼和浩特片区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和应用。支持内蒙古和林格尔数据中心集群拓展绿色算力应用场景。


山西:启动开展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

近日,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专业镇龙头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其中,长流程钢铁,短流程钢铁,铁合金,焦化被列入重点行业清单。采用《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开展评价。本次申报省级绿色工厂应先纳入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参评企业需提前准备申报材料,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报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各地工信局审核并统一推荐至省工信厅,2026年5月31日前组织专家审核并确定入围名单。


行业资讯

上海: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

4月13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上指出,“十五五”是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决胜期,全市上下要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要聚焦源头管控,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减排。要聚焦循环增效,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做强绿色产业,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聚力攻坚可控核聚变、新型储能等前沿技术,加快推进绿色甲醇等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做大循环经济。聚焦要素赋能,着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深化上海碳市场改革,强化资金支持,加强考核评估,确保如期实现“双碳”目标。


ISO 14001: 2026发布,强化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4月15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发布了ISO 14001:2026《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这是自2015年版以来全球最广泛应用的环境管理标准的首次重大修订。新版标准核心更新包括:强制将气候变化纳入组织环境分析;新增“变更管理”条款以应对企业变革风险;要求采用全生命周期视角,并将管控延伸至供应链上下游;拆分风险与机遇条款,强调主动价值创造。


温室气体核算报告 (GHG Protocol )发布更新:新增"类别16"

近日,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发布了其范围 3 标准修订的进展更新,核心内容包括:要求企业至少报告95%的总范围3排放量,允许排除低于5%的微量排放源;新增"类别16——促排排放(Facilitated Emissions)",覆盖企业产品/服务促成但未直接控制的下游排放;明确类别15(投资排放)适用于所有公司,不再仅限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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