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
7月7日,工信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数据中心原则上应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评价》(GB/T 44989—2024)二级及以上等级;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0,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0879—2021)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采用的服务器能效应达到《塔式和机架式服务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3630—2023)等规定的节能水平及以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数据中心所在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积极利用储能、氢能等技术,具有较强用电负荷调节匹配能力。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检查 大力提升执法质效的通知》
7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检查 大力提升执法质效的通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检查。《通知》要求加强统筹计划和事前准备,高效开展日常检查;加强监控预警和监测溯源,精准开展个案检查;做好分析研判和报批备案,合规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合理配置执法资源;严格规范实施行政检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通知强调,着力提升行政检查的规范性和精准度,确保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北京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
7月9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北京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旨在规范北京市碳普惠相关工作。该《办法》适用于北京市碳普惠体系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监督,旨在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商业模式创新和绿色金融等方式,引导公众参与自愿减碳行为,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办法》鼓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区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碳普惠项目和方法学推荐、机制探索及宣传引导等工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平台企业、社会组织探索碳普惠机制创新,积极参与碳普惠方法学开发、项目运行、激励机制和绿色金融创新,带动全社会更多主体参与碳普惠行动。
云南省发改委等联合发布《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
7月9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将通过6条路径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绿电+先进制造业”走深走实。绿电直连重点支持绿色铝、硅光伏、新能源电池、有色金属(包括稀贵金属)、数据中心、氢能、磷化工、有机硅、农产品加工、生物制药等行业符合国家和省级产业政策的新建项目,以及延链补链强链环节新增项目,优先支持负荷调节能力较强的产业项目。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7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第一批)》,试点产品涵盖锂电池、光伏产品、钢铁、纺织品、电子电器、轮胎、电解铝、水泥和木制品等17类产品。
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建成一批零碳园区。《通知》强调要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与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区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达的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文件指出,此次下达的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按此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考核评估;2026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做好项目储备,并结合2025年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优化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此外,在电解铝行业基础上,2025年增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2025年,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要求绿电消费比例为25.2%~7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