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构建统一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体系
7月14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要推进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坚持“积极借鉴、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彰显特色”的趋同策略,制定发布气候准则重点行业应用指南,研究制定生物多样性等系列可持续披露准则和中小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建立健全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基本建成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立准则动态修订机制,确保准则的前瞻性和科学性。组建全国环境社会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推动已发布准则试点实施,不断提升企业披露能力建设。推动可持续信息披露、鉴证、评价和分析应用等工作形成良好的发展生态,充分发挥可持续信息的价值作用。
生态环境部:推进“无废城市”及“无废”生产方式建设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旨在全面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目标是到2030年显著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有效管控历史堆存,并建成一批“无废城市”。核心任务包括:开展非法倾倒、溶洞垃圾、磷石膏库及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提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水平,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严格实施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实现“一码贯通”实时追溯;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新能源退役设备的环境管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市政污泥和农业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发挥其改革引领作用,聚焦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引导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并推动“无废集团”、“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及“无废供应链”的建设。同时,规划提出系统加强智能遥感监测、执法监管等能力建设,并通过健全法规标准、优化财税金融政策等措施保障规划落地实施。
郑州:构建多元能源体系,推进制造业低碳转型
7月13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郑州市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加快构建多元化能源供应体系,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前提下,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行动,有序推进重点用能行业煤炭减量替代。鼓励企业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实现绿电直连,提升绿色电力消纳比例。强化控排企业碳排放管理,严格落实钢铁(含铸造用生铁)、焦化、水泥、耐火材料、煤化工等重点行业产能要求。培育发展清洁低碳氢产业。支持龙头企业与研究机构、高校联合开展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关键技术攻关。
甘肃:拓展碳核查、碳足迹认证等节能服务
7月14日,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加快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通知》,提出要培优软件信息服务,聚焦省内石化、冶金、有色金属等行业需求,推动骨干企业从单一技术服务向“平台+数据+智能”整体解决方案转型,提升应用软件、平台软件、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等关键产品供给能力。做好节能环保服务,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向,加快发展专业化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探索以节能咨询、节能诊断、能源监测、碳核查、碳足迹认证、技术产品推广为核心的高效节能服务,积极拓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服务新业态。
湖南:碳排放管控纳入固定资产项目节能验收
7月16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适用于省内通过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求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进行节能审查验收,分期建设的项目应分期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建设情况、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能源计量器具、节能降碳措施、煤耗替代与能耗替代及碳排放替代落实情况、绿电与绿证等承诺落实情况等内容,并依据试运行情况测算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碳排放总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产品碳排放。《管理办法》明确,煤耗替代、能耗替代、碳排放替代未按要求落实或绿电及绿证等承诺未落实的,节能审查验收不予通过,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内蒙古:布局风光氢储全产业链,培育清洁能源应用场景
7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挖掘和开放应用场景加快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聚焦清洁能源、制造业、现代农牧业、生物技术、林草、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全空间无人体系、智慧水利、交通运输、物流等21个重点领域,挖掘和培育应用场景。其中提到,要推动清洁能源在铁路、公交、环卫、重卡、农机、物流等领域开放应用,布局清洁能源运输廊道与配套供能站点,打造清洁能源“风光氢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应用场景。支持重点产业链和重大项目开放场景,强化“链主”企业地位,引导铁路、水利、能源、冶金、生态等重大项目培育和开放应用场景。聚焦算力、新型储能、低空经济、氢能利用、智慧农牧业、生态治理等领域,通过集中布局、集中展示体验、集中政策支持,建设一批应用场景创新试验区。
北京:出台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碳普惠核算地方标准
近日,北京地方标准《京津冀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技术规范 氢燃料电池汽车》(DB11/T 3054-2026)发布,该标准将于202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由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编制,适用京津冀全域氢燃料电池汽车碳普惠项目的规划、建设与运营全流程。该标准适用于以氢燃料电池为动力的客车、货车等车型,核心减排量计算方式为“基准线碳排放量”减去“项目排放量”,其中基准线指同类型燃油车完成同等运输任务的排放,项目排放则涵盖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中消耗的氢气与电力所产生的碳排放。项目开发方须强制监测加氢间隔、行驶距离、氢气及电力消耗量,并实时联网报送至碳普惠管理平台,数据保存不少于十年。同时,鼓励监测氢源比例、运输方式等可选指标以精细化核算氢气排放因子。标准还明确了项目适用范围、边界、计入期及数据管理等核查要点,强化了全流程监管与数据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