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1月4日,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提出到2030年,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行动计划》指出,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强化工业园区固体废物源头管控。推动重点行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逐步实现动态平衡。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动煤矸石多元化利用。
十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
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多部门印发《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对绿色产品的认证体系、实施流程及标识使用作出系统规范,旨在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标识体系。《办法》明确绿色产品需在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上符合相关评价标准,并将认证分为全项认证和分项认证,建立统一的产品目录、评价标准、认证规则和产品标识。《办法》指出,认证机构须经批准具备相应资质,检测机构需取得资质认定并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追溯。《办法》统一规定绿色产品标识的图案样式,要求获证产品可在产品本体、包装及随附文件中使用相应标识,并对证书内容、有效期(5年)、变更及撤销作出明确要求。
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
1月5日,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绿色消费推进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出,打造绿色供应链,推动供应链全过程、全链条、全环节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参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供应链碳足迹评价。推广节能设施设备。鼓励企业因地制宜使用高效节能的照明、空调、电梯、制冷、电机、分拣等设施设备,开展能效评估及改造升级。鼓励企业优先使用绿色电力,助力减碳降耗。
工信部印发《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融合赋能行动方案》
1月6日,工信部印发《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融合赋能行动方案》,指出以推动“人工智能+”在工业领域落地为着力点,深化工业互联网规模应用,推动制造业加快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行动方案》提出,加强工业数据汇聚共享。鼓励工业企业加快信息模型应用,推进多源异构工业数据联通共享。依托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数据基础设施,加快汇聚重点领域供应链数据、工业基础数据、“双碳”基础数据,推动建立全国工业数据目录。
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月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实施细则》对《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重点明确绿证核发、划转、核销、监管、信息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流程规范,为相关主体开展绿证管理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在规范核发管理方面,《实施细则》提出“可交易+不可交易”的分类管理模式:可交易绿证覆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及2023年1月1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支持自由交易;不可交易绿证适用于自发自用电量、离网型电量及2023年1月1日前投产的常规水电上网电量,仅用于消费声明或能耗抵扣,不得流通。
商务部印发《企业境外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指引》
近日,商务部印发《企业境外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指引》《工作指引》共七章五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鼓励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把履行社会责任全面融入跨国经营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文化建设,提升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倡导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品和服务供给、科技创新等9个方面支持东道国(地区)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三是倡导从属地化经营、劳动关系、社区关系、人文交流、参与公益事业等10个方面支持东道国(地区)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四是倡导从绿色投资、绿色生产、绿色矿产、绿色基建等8个方面支持东道国(地区)环境保护与绿色转型。五是倡导从合规经营、质量管理、经营秩序、安全生产等11个方面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六是倡导从管理架构、发展战略、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等8个方面增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保障能力。
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
近日,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年)》。《指南》明确,工业绿色微电网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工业余能利用、清洁低碳氢制取与利用、新型储能应用、电能变换与柔性互联、数字化能碳管理等设施或系统,应遵守推动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高比例消纳、加强与电网友好互动、具备工业负荷调节能力、提高数智化系统运行管理水平的建设原则。《指南》指出,建设模式根据建设主体、运营模式等情况,主要包括自筹自建型和第三方共建型。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由项目核准或备案机关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监管,项目涉网运行需满足电力行业涉网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监管。
山西省能源局印发《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推动绿电直连项目有序建设实施方案》。文件提出,绿电直连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绿电直连项目按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其中,并网型项目严格遵循“以荷定源”原则,科学配置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运营模式,并落实源荷匹配消纳比例约束指标: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得超过20%。